祷告:
主,谢谢你所赐给我的新的生命,使我因着这样的生命,就能和弟兄姊妹一起,不仅是一同享受你,更是来配搭事奉你!
读经:
林前十二20-21 但如今肢体是多的,身体却是一个。眼不能对手说,我不需要你;头也不能对脚说,我不需要你。
在身体中配搭事奉
林前十二14到21节,这里给我们看见,我们这些作基督身体上肢体的人,事奉主必须在基督的身体,就是召会里,与众圣徒配搭事奉,不能单独行动。这也是如何事奉主的一种条件。
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,乃是身体的生命
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基督是教会的头。我们从祂所得着的生命,叫我们成为祂的身体。所以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,乃是身体的生命,是我们大家共同有的。我们若活在这生命里,不只能住在祂里面与祂相联相交,并且能靠着祂与众圣徒联络得合式,使祂的身体得着建立。
基督的生命要求我们与众圣徒配搭事奉
一个真正活在基督生命里的人,定规是一个在基督的身体─教会─里,与众肢体联络得合式,配搭事奉的人。因为基督的生命,在我们里面是祂身体的生命,是叫我们成为祂身体的。所以,我们如果在对主的事奉上,还有单独的行动,个人的主张,那必是证明还活在自己里面。我们若活在基督的生命里,我们对主的事奉,就单独不来。基督的生命,要求我们在祂的身体─教会─里,与众圣徒配搭事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