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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 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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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许多行巫术的人,把书拿来,堆在众人面前烧毁了。他们计算书价,便知道共合五万银币。(徒19:1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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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 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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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九三三年春,浙江温岭县有一个女子被鬼附着,有人请了几位弟兄去为她祷告。祷告之后,当时鬼就离她而去;但过不久,鬼又回来。有位弟兄就问那鬼说,“我们奉主的名叫你去了,为什么又回来。”它说,“我没有离去;我是有地方住的。”弟兄就问它:“你住在什么地方?”它说,“我不告诉你。”弟兄说,“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,一定要你告诉我们。”它才说,“我住在楼板下。”于是叫人下楼寻找;那女子是住在楼上。一会儿,那人回来说,“有一张破旧的符还贴在楼板底下。”弟兄们就说,“快快撕毁它。”当人去撕时,那鬼又说,“嘿!我还有地方。”弟兄们问它还有什么地方?它不肯说。弟兄们就问那主人,家中什么地方还有邪污之物?主人说,“不知道杂物堆里有没有?”弟兄就要他找找看。这时,那鬼忽然喊起来,“没有的,没有的,不要去找吧。”弟兄们一听见,知道一定有的,就吩咐人快点去找。鬼见阻止无效,就说,“你们何苦如此。”一会儿,找出许多佛经、偶像、木主等,一齐拿了出去。弟兄就对它说,“现在你没有地方了,你可以去啦。”它说,“我去,我去。”就离去,不再回来。所以,家中若有什么邪污之物,必须一一除去,免得成为鬼的住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