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 文
免我们的债,如同我们免了欠我们债的人。(太6:12)
故 事
有一位替西国教士作饭的大厨师,常常偷他主人的米、面、糖、煤;上市场买菜,也常常揩他主人的钱。明明是一块钱买的东西,回来开账成了一元五角;五十元的,回来开账成了六十五元。因着他能偷能揩,他的太太和儿女的吃穿,可说是小康之家。有一天他得救了,主的光一直光照他,要他向主人认罪。他极其作难,因为若去认罪,就要丢掉饭碗。他想:我偷的那些东西,揩来的那些金钱,早已吃光、用光,那里有钱赔偿呢?然而,圣灵一直在他里面催促,叫他坐立难安。经过很长时间的挣扎,末了主得胜。他就走到教士那里,流着泪说,“主人,我对不起你,我常偷你的东西,带到家里吃用,上市场买菜也常揩你的油。现在我得救了,想要赔偿你,却没有钱,请你收下我作你的奴隶吧,把我的身体作赔偿你的代价,服事你。”那位教士就对他说,“感谢主,主既然赦免了你,我怎能不饶恕你呢?至于你给我作奴隶,我不敢当,只要你好好爱主就够了。”后来这位弟兄,带领不少人得救。